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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修护士管理制度
作者:护理部信息来源:发布时间:2016/08/09 16:28:58

一、进修护士管理制度

    1.进修护士必须遵守本院及各科的各项规章制度,根据科室安排参加医院组织业务学习及学术活动。

    2.服从医院的安排,按期到各科室进修,不得私自调换科室,或擅自参观非所在进修科室,必要时需经护理部同意后方可安排。

    3.上班需佩带胸牌,仪表端庄,着装整洁。

    4.服从管理,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严格执行护理常规及操作流程,严防缺陷、事故发生。

    5.节假日及值班后休息应按本院规定执行,不得累计假期,否则作自动放弃论处。

    6.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和工休事假,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,3天内由科室批准,3天以上需选送单位说明事由出具证明,并由护理部审批备案。请病假者将病假条交给所在科室护士长。外院病假需到我院职工保健科转换后方有效,否则无效。病假半月以上者回原单位休息,病愈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学习。

    7.提前或中途终止进修者,将不作鉴定,且不退还进修费。

    8.进修期间严重违反本院劳动纪律、规章制度和护理常规者,我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通报原单位及取消进修资格退回原单位等处理。

    9.进修期间用进修科室病例及资料所写的论文,不得用第一作者署名。

    10.进修期满,完成进修小结,接受护理部或科室给予考核,离院时须办理离院手续,所借工作服,饭卡、书籍全部退还,护理进修3 个月者给予结业证书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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